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、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
2021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、纠治“四风”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
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分重要。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,真抓真管、管出成效。要通过学习宣传、谈心谈话、以案示警等形式,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加强教育引导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,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,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力度不减、尺度不变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落实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既要带头转变作风,倡导新风,做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“绝缘体”;又要带头抵制奢侈浪费、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,做勤俭节约、廉洁过节的“践行者”,带领职工自觉反对“四风”,积极主动工作,预防杜绝 “节日腐败症”和“节日懒散症”。
二、强化规矩意识,做到令行禁止
节日期间,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“四个意识”,保持政治定力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,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自觉把纪律规定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现重申中交集团“十五个严禁”纪律要求:
01严禁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;
0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、发放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;
0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;
0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
0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;
0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、超标准公务接待;
0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;
08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;
09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;
10严禁违规取得、持有、使用健身卡、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、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,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,打着“公务接待”、“商务活动”、“外事活动”等旗号,领取、发放、赠送上述卡或券;
11禁违规打高尔夫球;
12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或向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、转嫁相关费用,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;
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14严禁组织、参加隐秘聚会;
15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三、落实监督责任,持续正风肃纪
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“严”字当头,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严格履行监督责任,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,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大办婚丧喜庆、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突出问题,精准监督、深挖细查、靶向发力。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报告处置,贯彻落实好“三个为主”和“七个报告”的制度要求;对顶风违纪、不收敛不收手者,严肃追责问责,指名道姓通报曝光;对存在党的纪律作风松懈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“四风”的坚固“后墙”。要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,着眼于解决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建章立制,深化标本兼治。各级纪检干部要做到打铁自身硬,从严要求自我,争做纪律规矩的重要“维护者”。